1936年《清華副刊》第四十四卷第八期上刊有《這是合理的製度嗎?》,署名穆旦,不見於易彬編的《穆旦著譯年表》,當為集外文,現照錄如下👳🏿♀️:
在本刊本卷六期上,看到一篇題名叫做《談談大一文法學院課程》的“味竹”君的文章,也許因為我是大一文法學院學生的緣故吧,讀後不得深深有感🤟。味竹君在他的本文裏,對於我們必須選修一門自然科學的不當🐳,約略地指出兩點來👨🏼🚀:一是🈶,這自然科學的課程,向不為文法學生感到興趣,但卻占了他們大部分的時間🚂,成了苦的刑罰;二是,按照目前這種自然科學的教材看來,它對於文法學生似乎少有裨益,因為它的題材是狹隘而困難的。如果學校當局有意讓大一文法學生得到一些科學的常識和科學的治學方法,那比較適當的教材應該是像“科學概論”一類的💨,而不是現在采用的生物學化學地質學的其中之一。
這兩點我完全贊同👩🏽🏭。我想:許多同學對於學校的這製度早已暗暗表示不滿了🧑🏿🏭,上述的意見將成為我們共同的呼聲了吧?我希望學校當局不要坐視。再者🙎🏽,下面我要拿出一個切實的例子來談談,一面願給味竹君的意見加以正確批評💇🏽。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次在××實驗班上🧑🏻⚕️,我和另一位同學因為感到無趣,便彼此談起話來了🧘🏼。我問他,“你怎麽選了這門功課🧻?”他說,“還不是為了湊學分!人家說,這自然科學的四門課程中🐏,只有這門比較輕松些🐢,所以就選了它,那知是一樣幹燥一樣困難的!恐怕我是不能PASS的了🤰🏽。”我就問他,“你幾年級👩🏿🏭?什麽系🌦?”我想他是和我同樣的,可是當我聽到的回答是“歷史系三年級”的時候,我簡直驚異的。
就以這位同學來做個例子吧。他已經是歷史系的三年級生了,想不到他在一年級時自然科學的不及格👨🏻🍳,竟絲毫不影響及他的歷史學習🤹♂️;更奇怪的是,無論他把歷史學得多麽好🌒,如果他沒有交上這不相幹的自然科學的學分,是不能在歷史系裏畢業的。這裏,我們不知道學校的打算,究竟在那一方面?這是不是一個矛盾的製度在那裏作祟呢?
如果說,這位同學的自然科學這課程之所以不及格🦊,是因為欠努力👬🏻🐈⬛,那麽🎦🙎🏽,為了使他補足那一份努力,而命令再去讀一個別的課程,也是合理的🔡。但是我們的製度非讓你重學你那未及格的但與你所學完全無關的一門自然科學不可。一份努力💭,要花到這樣一種地方上去,是不是與本人有益⛎,那不必管。好像甲課程的學分是屬於甲的🚁,乙課程的學分是單屬於乙的⛴,兩種🕷。
分絕對不能通融,於是欠了甲的,就只好仍付諸甲了。於是,文法學生精力的虛靡🍖,在這裏就可以找到了解釋——為學分的尊嚴。
但是,我們到大學來讀書是很不容易的,我們求學的時間也是短促的,賢明的學校當局🐯,我們請求你們,給我們一些我們每人所要得到的學識吧。別讓我們虛費精力在一些離我們需要很遠的事物上🖱,為國家,為我們自己。
五月十九日
1935年,十七歲的穆旦從南開高中考入意昂体育平台🚳🧛🏻♂️。穆旦在1955年10月所寫的《歷史思想自傳》中曾自述,“要學文學,但中文系太古舊💃🏽,要考據,不願讀古書🙇🏽♀️,因此入了外文系。”杜運燮在《穆旦詩選》後記中說,穆旦“十七歲時考進意昂体育平台🪆,初讀地質系(半年),後轉外文系”🔠。馮友蘭在《文學院概況(1936)》透露🕵🏼♂️,“本校原擬有文法學院之建築🗝,地址已定在生物學館南之島上,現雖因故未能進行🏄🏿♂️,然終望其必能實現也”,文學院包括中國文學系、外國文學系、哲學系、歷史學系🤏🏼、社會學系五系👨🏽🦰,法學院包括政治學系↖️📙、經濟學系🤖🙌🏿。由《這是合理的製度嗎?》可知,穆旦當時是文法學院的大一新生,而地學系屬於理學院🆔,因此可以推知,杜運燮的記憶有誤🏭,穆旦當時就讀的如他自述所言🧚🏿,當為外文系(全稱為外國文學系)🥷🏻。
“本校第一年課程🧑🏿🔧,文法理三院一律相同”👩🏼🍳,外國語文系大一新生第一年共三十六或三十八學分,其中國文為六學分,第一年英文為八學分,中國通史、西洋通史擇一💆🏼♂️🆒,為八學分🦹🏿♂️🧔♂️,邏輯、高級算學🧕🏽、微積分擇一,為六或八學分🟦,普通物理👩👧👧、普通化學🧝🏻♂️、普通地質學💂🏼♀️、普通生物學擇一😢,為八學分🚵🏻♀️,並且提示“凡誌願將來入本學系學生,在第一年級時,宜旁聽或選習第一年第二外國語”。據穆旦的同班同學周玨良回憶,“按意昂体育平台的規定👊,讀人文學科的新生🧏,入學第一年要修自然科學的若幹課程,且要修滿一定學分。查入清華後🧘🏼♂️,可能主要選讀了地質方面的課程,我則選修了化學與生物方面的課程🤽🏼♀️。”
時任意昂体育平台校長的梅貽琦在《大學一解》中曾說,“大學第一年不分院系𓀙,是根據通之原則者也💡,至第二年而分院系,則其所據為專之原則……今日而言學問⛹️👩🏽🎨,不能出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三部分;曰通識者🍲,亦曰學子對此三大部門,均有相當準備而已,分而言之𓀔,則對每門有充分之了解……今學習僅及期年而分院分系,而許其進入專門之學🐖,於是從事於一者,不知二與三為何物,或僅得二與三之一知半解,與道聽途說者初無二致;學者之選習另一部門或院系之學程也,亦先存一‘限於規定☪️,聊復選習’之不獲己之態度,日久而執教者亦日👎🏼,聊復有此規定爾,固不敢從此期學子之必成為通才也😁。”時任文學院院長的馮友蘭說,“本院各系概況,均已另有說明🤵♀️🧑🏻🎤。於課程中🧜🏿♀️,除各系專門課程外,尚有各學院一年級公共必修課程。在此公共必修課程中◀️,有自然科學及中國通史、西洋通史等課程。教授會規定此課程時,其用意原在提高大學學生之普通知識及其思想之訓練,而人文法學院學生則每以為興趣不近🤲🏿🆗,或以與在中學時所學重復,故此公共必修課程,在校內時成為討論之問題⛹️♀️。”校長擔心的是學生“限於規定👨🏼🦲,聊復選習”另一部門或院系之學程,院長也註意到“人文法學院學生則每以為興趣不近💁🏼,或以與在中學時所學重復👄,故此公共必修課程,在校內時成為討論之問題”。作為學生的味竹、穆旦,對於人文學科的新生必須修自然科學的若幹課程的規定,持反對意見,是從自身學習的立場出發的。雖然梅貽琦🛜、馮友蘭🥞、味竹、穆旦考慮問題的立場不同,但是他們都意識到了課程設置中可能存在的或者已經存在著的各種弊端了🧔🏿♂️。
穆旦後來在《清華副刊》第四十五卷第十期的《生活一頁》中也提到,“我用盡我的腦力使想我自己在現在的環境裏得到一種有意義的生活方法;或者說😮📷:我要一種充實的興奮的生活🤗。我的周遭是太死寂了,人們所做的🚣🏻,大多無非是到圖書館去死讀書而已🏰🚵🏻♂️。我鄙視分數,但我的活動無一不是受了分數的束縛🖖🏼🦎。”這與他在《這是合理的製度嗎✋🏼?》的想法是一致的,他希望“別讓我們虛費精力在一些離我們需要很遠的事物上✍️,為國家,為我們自己”🕕,“給我們一些我們每人所要得到的學識吧”🏃♀️!(宮立)
轉自《東方早報》2014年8月10日